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
为激励先进,推动工作、加快发展,进一步深化长春市“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提升全市高校文明校园创建水平,中共长春市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将在全市高校范围内评选2019年度“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予以表彰。为做好推荐参评2019年度长春市“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特发此通知。具体通知要求如下:
一、推荐参评项目、评选条件及申报单位、组织评选单位
1.先进基层单位
评选条件: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卓有成效地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进“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落地生根;单位(部门)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扎实有效,业绩突出,师生精神文明程度提升。
申报单位:各直属党组织
组织评选单位:党委宣传部
2.“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优秀个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
评选条件:政治思想素质好,坚持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事业心强,作风扎实,有担当精神,工作业绩突出;“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优秀个人,从负责“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工作的一线负责同志中推荐表彰;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从品德高尚、为人师表的一线教职员工中推荐表彰。
申报单位:各直属党组织
组织评选单位:党委宣传部
3.十佳大学生
评选条件:从学校“十佳大学生”中推荐参评。
申报单位:各教学院
组织评选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
4.十佳思政工作者
评选条件:选拔推荐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参评,包括副处级以上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者、思想理论课教师、副处级以上宣传思想工作干部。
申报单位:各教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
组织评选单位:党委宣传部
5.十佳辅导员
评选条件:选拔推荐在一线工作的团委书记、思想政治辅导员。
申报单位:各教学院
组织评选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
6.十佳班级
评选条件:从学校“十佳班级”中推荐参评。
申报单位:各教学院
组织评选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
7.百优大学生
评选条件:从学校“十佳大学生”中推荐。
申报单位:各教学院
组织评选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
8.文明班级
评选条件:从学校“十佳班级”中推荐。
申报单位:各教学院
组织评选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
9.优秀学生社团
评选条件:从登记注册的学生社团中选拔推荐励志向上、富有爱心、热衷公益的学生社团。
申报单位:各教学院
组织评选单位:校团委
10.学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评选条件:从校学工部、院(系)学工办中推荐。
申报单位:各教学院
组织评选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
11.学生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评选条件:工作在学生教育管理一线的学工部干部、院(系)主管书记、辅导员、班主任。
申报单位:各教学院
组织评选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
12.文明寝室
评选条件:环境优良、卫生整洁、管理严格的学生寝室。
申报单位:各教学院
组织评选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
二、申报要求
为使推荐工作更加具有广泛性、群众性、代表性,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要面向全校范围推荐“高校文明杯”竞赛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参评的集体和个人必须无违反意识形态、师德师风、综合治理等“一票否决”的情况发生,并于12月9日前将20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上报评选单位,评选单位将根据2019年度长春市“高校文明杯”竞赛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名额,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并报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后予以公示。
三、申报联系人、联系方式
党委宣传部联系人:王一淳 80578187
党委学生工作部联系人:张晔 80578169
校团委联系人:杜继文 80578302
党委宣传部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