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宣传思想工作,强化学校宣传思想阵地的建设和管理,营造积极向上、风清气正的大学文化氛围,根据《学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长春工程学院宣传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现就校内各单位、部门新媒体平台建设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建立新媒体平台(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须按要求填报《长春工程学院新媒体平台审批备案表》,并报党委宣传部审批、备案。
2.目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已经建立但尚未申报备案的新媒体平台,须按要求及时填报、备案,并于5月9日之前将备案表上报到党委宣传部。已经填报、备案的新媒体平台除外。
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包括新媒体平台在内的各类宣传思想阵地的建设和管理。由于工作需要,建立的QQ群、微信群无需审批、备案,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好、管好、用好。
党委宣传部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