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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程学院召开四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

文章来源:新闻中心  作者:孙紫桐 2020年09月04日 16:35 点击:[]



2020年9月4日,长春工程学院四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第一报告厅召开。学校领导,大会主席团成员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部分教代会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党委副书记温义生主持。

下午1点30分,在庄严肃穆的国歌声中长春工程学院四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开幕。



在会上,校长胡明2020年调整校内绩效工资的报告。他从近十年学校调整校内绩效工资情况,调整校内绩效工资标准的前提因素、范围及分配原则,调整的具体情况说明三个方面对此次校内绩效工资调整的原则、结构比例等做了具体说明。

胡明校长指出,关注民生,是国家稳定大计,是国富民强的重要保障,同样关注长春工程学院教职工的民生,也是学校发展的长远之计。调整校内绩效工资标准,提高教职工收入水平,涉及到每位教职员工的切身利益。调整后,学校教职工收入水平在吉林省高校处于中上等水平。

胡明校长强调,近两年学校先后被评为吉林省转型发展示范高校、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应用型大学A类高校、吉林省本科人才培养改革示范高校,学校发展呈现出良好的态势。我们要乘势而上,全体教职工继续聚力攻坚,勠力同心,创新发展,早日实现学校迈入全国一流应用型大学前列的奋斗目标。



与会代表审议了《长春工程学院2020年调整校内绩效工资标准的办法》。为充分听取和广泛征求教代会代表和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前下发给各代表团,22个代表团组织代表进行了分组讨论,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大会选派1名代表团团长对各代表团的会前讨论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归纳和总结,并向大会报告。

大会认为,通过调整校内绩效工资,进一步完善学校分配制度改革,基本建立了与学校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绩效工资分配体系和管理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履职敬业、积极创新的活力,符合国家、省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绩效工资分配指导精神符合学校发展需求实际方案指导思想明确,措施切实可行。

与会代表表决通过了《长春工程学院2020年调整校内绩效工资标准的办法的决议》(草案)

长春工程学院四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国际歌》声中胜利闭幕

(编辑 宋艳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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